关于认真做好“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”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认真做好“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”推荐评选工作,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宣传部、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具体要求,现将我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标准
1.“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”,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,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。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、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,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。具体评选标准是:
(1)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,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;
(2)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、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;
(3)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,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;
(4)在全民抗战中顽强奋战、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。
2.“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”,重点面向基层,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。具体评选标准是:
(1)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党的宗旨,廉洁奉公,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;
(2)为国家发展、民族振兴、社会和谐、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;
(3)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、农民、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、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。
二、推荐报送要求
本次推荐结果,学院将分别报送江苏省教育厅社政处和南通市教育局。其中:
(一)省教育厅社政处要求,各校要迅速向师生员工宣传此次“双评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动员师生在了解评选标准的基础上,积极在全国、全省范围内推荐合适人选。特别是要把本校、本系统符合评选标准的优秀师生代表推荐出来,参与全国、全省推选。
(二)南通市教育局要求,推荐教育战线不少于5人的候选人,其中“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”候选人里,属于南通市候选人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20%。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按照要求,统筹兼顾,在报送名单中,注明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和南通市教育局推荐人选。
三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认真参与本次活动,要深入挖掘英模人物的崇高精神,把推荐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,把推荐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。通过“双评”活动,引导师生深刻理解爱国主义的丰富内涵,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,振奋民族精神,凝聚人民力量;引导师生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,努力把英雄模范的崇高精神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动力;引导师生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、社会主义制度、改革开放事业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念和信心,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“一面旗帜、一条道路、一个理论体系”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
四、学院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推荐工作。
五、报送时间:2009年6月14日前上报至党委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
附件:《关于组织开展“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”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苏宣通〔2009〕14号).doc
党委办公室
2009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