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,学校成立质量管理办公室;2014年7月,相关教学管理及部分质量管理职能并入教务处(原质管处撤销);2018年8月,新设立南通理工学院质量管理处;2020年8月,质量管理处与评建办合并,成立质量管理与评估处。
部门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。2022年10月,聘任校级督导25人,其中正高级职称18人;院级督导28人,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9人;质量管理员12人。建立每个班级1名学生质量管理信息员队伍。
主要工作内容如下:负责收集国家、省评估工作相关政策、制度与要求等信息,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目标,以及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标准,制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;负责向部门和二级学院传达学校评建工作的政策与要求,组织落实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;负责组织、协调合格评估、审核评估等学校层面的教学评估及其整改工作;汇总并审核学校评建各类数据与材料,负责校级评建档案的整理建档和目录编制;制定并组织实施《南通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》,推进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建设;负责质量管理队伍建设,定期聘任学校教学督导和质量管理员,建立学生质量管理信息员队伍;负责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听课管理,建立督导、领导干部听课评课数据库,定期反馈听课评分结果;组织全校教风、学风情况巡查,开展教学专项督查,并及时通报巡查、督查情况;建立与完善师生评价机制,组织学生评教、教师评学,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,组织各学院及海安校区召开师生座谈会;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,编制并发布学年度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》;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