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二轮本科优秀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切实推进课程建设,深化课程改革,不断提高各类课程的教育教学水平,根据《南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专业与课程评估的通知》(通理工〔2019〕26号)文件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本科优秀课程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估对象
本次评估采用申报形式。第一轮课程评估为优秀课程的不参与本次评估,其它课程视自身建设状况自行申报。
二、评估程序
(一)自评申报。由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情况,对照学校“课程评估指标及基本要求”的合格标准自评,决定是否申报。
(二)教研室审议。教研室对本专业申报的相关课程进行审议,对拟参评课程形成推荐意见报送学院。
(三)学院审定。学院成立专家审核组,逐个审核申报课程。将审核通过的课程,汇总上报学校;对不予申报的课程,提出具体整改意见,督促建设提高。每学院在此基础上(视开课情况)推荐10-15门课程参评。
(四)学校评估。学校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各学院上报课程进行评估。按全校课程总量的5%左右评选出第二轮优秀课程,学校发文予以认定,并对报送学院予以奖励。
三、时间安排
各学院于9月17日前完成本次课程评估审定报送工作,并将《南通理工学院本科优秀课程评估申报汇总表》和《自评报告》纸质版报送质量管理与评估处,其电子版发送邮箱591509639@qq.com,联系人:保钰,电话:68826(办)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课程评估工作,加强对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
(二)坚持重在建设、推动发展的原则。要突出建设过程,注重过程管理,杜绝流于形式。通过评估推动教育观念和教学理念的转变与更新,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。理论课重精,实践课重实,不断提高课程建设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契合度。
(三)认真负责,确保建设质量。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工作,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;准确把握课程性质、课程目标定位、功能结构和建设标准;精心选择课程教学内容,积极开展教学方法、考核评价改革和“课堂革命”。
(四)注重整改与提高。课程评估的根本目的是促进课程建设、推动课程改革、提高教学质量。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,应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,学院要建立跟踪检查制度,督促指导其加强建设,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。各课程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课程组成员根据评估专家意见,对照教育部“本科教学合格指标体系”和学校“课程评估指标及基本要求”,认真总结经验,寻找差距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建设。
(五)加强档案管理。所有课程建设材料严格按规定归档保存,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做好支撑材料的基础性工作。
(六)课程建设是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,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。各学院要广泛动员,切实提高对做好课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;要认真开展课程教学与改革现状的自查自评工作,真正搞清薄弱环节和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;要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,对课程评估工作严格程序关,严把质量关,确保课程建设工程达到预期目标。
附件:
质量管理与评估处、教务处
2020年9月8日